中新网10月31日电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中新网10月31日电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本期公告汇总期间(2011年6-9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公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收押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违法药品广告12902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030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382次。对予以审核私自公布、相当严重伪造审核内容展开违法宣传的广告,共计撤消和交还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0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8个。
对违法广告牵涉到产品采行了381次停止销售的措施。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期公告汇总中对汴京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宁散胶囊、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菊明升压丸、沈阳壮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升压幸心仪、北京福顺康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安泰升压宝胶囊、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百合康牌葡萄籽大豆提取物软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等八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公布广告成倍低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展开了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告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出售药品;保健食品没化疗起到,无法替换药品,请求慎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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